?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通川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》的通知
達州市通川區人民政府近期出臺了《通川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》現就相關情況解讀如下:
一、制定背景: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印發達州市中心城區市本級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(暫行)的通知》(達市府辦發〔2022〕3號)文件要求,借鑒其他縣市區經驗做法,結合通川實際,通川區征拆中心與區自然資源局共同草擬了《通川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》。
二、制定過程:按照區政府工作安排,通川區征拆中心與區自然資源局共同草擬了《通川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》以下簡稱《工作機制》,先后多次組織對《通川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》進行了研究論證,并向轄區內鄉鎮街委、相關部門書面征求意見?,F將《工作機制》報送區政府審定,以便及時公布批準的《通川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》按程序開展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,以加快推進轄區內重點項目建設征拆工作。
三、制定依據:根據達州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印發達州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》(達市府發〔2018〕22號)文件(以下簡稱“達市府發〔2018〕22號”)、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關于印發達州市中心城區市本級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機制(暫行)的通知》(達市府辦發〔2022〕3號)文件政策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規范性文件規定。
四、制定原則: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,本著實際,推動工作的原則。
五、文件主要內容:
(一)征收范圍。根據市政府擬定的市本級征收計劃及區政府擬定的區本級征收計劃,按區政府審定批準的征地紅線圖,區自然資源局和區征拆服務中心會同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嚴格按照紅線范圍開展征拆工作,嚴禁超范圍拆遷。
(二)鎖定登記。區自然資源局、區征拆服務中心通知土地征收所涉及的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,對擬征收土地面積、權屬、地類及青苗、農作物、林木、地上附著物、戶籍人口等進行逐戶鎖定登記并張榜公示。
(三)簽訂協議。經鎖定登記的事宜張榜公示無異議后,區自然資源局、區征拆服務中心按區政府任務分派,與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共同與被拆遷戶簽訂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》。取得征收批復的擬征收土地,由區自然資源局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簽訂《土地補償協議書》;其他擬征收土地由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簽訂《土地補償協議書》。
(四)兌付費用。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、區自然資源局、區征拆服務中心根據簽訂的《土地補償協議書》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》制定資金兌付明細及匯總表,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、相關部門簽字蓋章后按相關程序報批,按程序撥付。
(五)安置還房。區自然資源局、區征拆服務中心按項目統籌協調安置還房工作,指導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制定安置還房工作方案報區政府審定,待審定后配合轄區鄉鎮人民政府(街道辦事處)實施安置還房。